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省部共建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2-02浏览次数:10

一、学校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携手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建设的特色高等学府。目前拥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和天格尔四个校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农、理、工、经、管、文、法七大门类,拥有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等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70 个本科专业适配多元深造需求。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1个、特色学科5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44个,包括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作物生物育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

学校坚持扩大教育开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巴基斯坦共建费萨拉巴德农业大学孔子学院并获示范孔子学院称号。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高校共建6个教育与科学研究中心及联合实验室。建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新疆农业大学中亚研究中心。先后加入“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现代农业科教创新联盟”“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和“全球农业孔子学院联盟”等国际涉农科教联盟,有力推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高等农业教育的共同发展。

我们热烈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子加入新疆农业大学,在这里开启你的学术旅程,成就未来,共创美好!

二、项目详情

项目类型:省部共建项目(Type B)

新疆农业大学机构代码:10758

中国政府奖学金省部共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院校推荐、教育厅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具有优秀学科背景、突出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

三、资助详情

(一)资助类别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期限

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原则上不予延期。

(三)资助内容

1.免交注册费、学费、校内住宿费;

2.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费:

3.奖学金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注:奖学金生活费是用于学生在中国境内学习时的生活补助。新录取学生只有在入校报到注册、核验报名材料后才可领取。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足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半个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四、申请条件

(一)国籍要求

申请人须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五国公民,身心健康。认定具体规定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moe_850/202006/t20200609_464159.html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考试安排及方式请登录官方网页www.csca.cn查看,根据所报专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进行测试,并在331日之前提交有效成绩单。

2.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3.申请以外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学位者和博士学位者,应达到学校外语语言能力方面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学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五、申请方式

省部共建项目(Type B) 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下流程递交申请:

1.线上申请

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联系新疆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邮箱xndgjhz@xjau.edu.cn,并按要求完整提供并发送各项材料(请查看第六项-申请材料)至邮箱,邮件题目须以“姓名-省部共建项目-专业”命名。

2.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进行注册,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完成注册,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0758(新疆农业大学编号),奖学金类型选择B类。完成后须下载申请表,并将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一并(详见1线上申请)发送至邮箱。

如未发送全套申请材料至新疆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邮箱,新疆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报名材料。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在2027年3月1日之后)

3.个人免冠2寸电子照片

4.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5.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须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6.语言能力证明。来华选择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本科、硕士、博士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

7.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CSCA并取得有效成绩单。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两封专家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11.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备注:

1.申请材料不全者或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申请人如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重新填写或修改了报名信息,请将更新后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重新发送至招生邮箱。否则无法进行后续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注意,在提交申请后,务必定期查看申请系统内的站内信和申请状态,严格按照学校的信息提示完成每一步骤的操作,未及时查看通知耽误后续流程,申请人责任自负。

2.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名单后,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将根据个人填报意向参与我校其他奖学金项目及自费项目调剂。

3.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新疆农业大学。

4.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招生录取采取审核制,学校将根据学生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6.新疆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海外项目办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申请,我校不作解释说明。

7.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入境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新疆农业大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办理居留证件。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8.被录取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相关链接

https://www.campuschina.org/

九、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大学来华留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

    编:830052

电子信箱:xndgjhz@x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