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 | 法治首府,我们在行动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269

  

      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宣传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文如下。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工作要求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乌鲁木齐市紧紧围绕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两大目标,以稳定工作为重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化水平,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提升了公正司法和规范执法能力,为保障和促进首府“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府法治建设的软实力显著增强。

      乌鲁木齐市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建设法治首府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谋划推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为培训重点,以市委党校主体班、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教育、网络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将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党风廉政教育和事关改革、发展、民生相关的法律等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述学情况纳入满意班子考核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并通过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以及领导干部领学等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廉政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同时引入公益组织参与社区普法宣传,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所辖街道、社区派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利用公益法律服务之机开展法律宣传。扎实推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有40个街道、乡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要求法律顾问兼顾法制宣传工作,律师要到服务地社区坐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司法力量进网格。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以网格化管理平台为依托,选派司法行政干部深入社区网格,通过“法律服务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旁听案件审理实现常态化,市及各区(县)组织旁听活动,定期组织市民普法大讲堂活动,依托市图书馆举办“市民普法讲堂”,定期对基层普法工作考核,保障各阶段的主题宣传活动按时完成。